兰州东方宫清真餐饮集团公司成立于2000年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中国烹饪协会常务理事单位,甘肃省烹饪协会副会长单位,甘肃省清真餐饮龙头企业。公司下设牛肉拉面产业园、酒店管理培训学校、两家清真大饭店及牛肉拉面分公司。多年来本着“诚信经营”、“明明白白消费”的宗旨,倡导绿色健康自然环保的理念,获得了广大消费者的认可,先后被省物价局、省工商局、省商务厅、省旅游局,省消费者协会等单位评定为“甘肃省特级饭店”、“涉外饭店”、“甘肃餐饮名店”、“诚信单位”,“重合同守信用企业”。2002年被国家旅游总局,中国烹饪协会评定为“中华餐饮名店”,2003年被兰州市政府评为“清真餐饮名店”、“优秀民族企业”、“兰州市十大清真餐饮明星店”。2004年被全国酒店评审委员会评定为“国家特级饭店”。荣获全国同行业中最高级别的荣誉称号。同年还被甘肃省卫生厅评定为“甘肃食品卫生A级单位”,被兰州市政府评为“兰州市十强服务企业”等多项殊荣。
本着自愿加盟兰州东方宫清真餐饮集团、中国兰州牛肉拉面连锁企业的原则,遵守集团公司的各项加盟条款及规章制度,主动配合参与总部的各项培训工作及促销活动,加盟方必须是合法公民(因东方宫餐饮集团是清真餐饮,要求加盟方是穆斯林),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,信誉良好、资信可靠,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和较高的整体素质。所在城市应具备一定的消费规模和消费水平,经营场所须在较繁华的市区街道、交通便利、周围可停车,有相当的客流量或潜在的消费对象。特许加盟人在当地自备营业场所,商业面积;直辖市、省会城市、地级市约200—300平方米,县级市200平方米。为了保障加盟企业的持久利润,非自有店面特许人承租期限至少二年(可延续合同期不少于五年)。店面门头装饰、标识、内部装修风格、桌椅、餐具等能展示企业IC文化的部分由总部按统一标准设计。